商业银行使用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典型案例

 

  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以下简称“个人征信系统”)正式运行后,受到商业银行的热烈欢迎和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目前,各商业银行已建立了依托该系统的信用风险审查制度,将查询申请人信用报告作为信贷审查的固定程序。个人征信系统在提高审贷效率,方便广大群众借贷,防止不良贷款,防止个人过度负债,以及根据信用风险确定利率水平方面开始发挥作用。根据商业银行反映的情况,现整理出商业银行使用个人征信系统的部分典型案例,供参考。
 
  一、帮助商业银行简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间
  案例1:工商银行某分行在审查1笔120万元的个人经营性贷款时,查询个人征信系统发现,该客户在其他银行有1笔23万元的贷款,还款付息正常。查询结果与客户本人声明相符,间接证实了客户的信用度。结合客户提供的抵押物、还款能力进行综合分析后,该行做出放贷决定,贷款额度确定为100万元。使用个人征信系统使原来需1个多月的贷款时间缩短为2个星期。
 
  二、帮助商业银行做出灵活的贷款决策
  案例1:某客户向中国银行某分行申请个人住房按揭贷款,该行查询个人征信系统发现,该借款人过去在其他银行办理的1笔贷款曾经出现过逾期(指到约定还款时间而借款人未能及时还款,下同)半年的情况,鉴于该客户个人经济状况良好且已将该贷款结清,该行同意发放该借款人的住房按揭贷款,但是提高了首付款的比例。该客户表示非常后悔自己过去的失信行为,提高了还款的自觉性,再没有出现过不良信用记录。

  案例2:某客户向建设银行某分行申请个人住房贷款。该客户资产实力较强,但该行查询个人征信系统发现,该客户存在车贷逾期记录。经与本人核实,该客户具有真实的购房意愿和还款能力。为控制风险,该行将首付比例提高至50%,利率上浮30%,申请人接受且至今还款正常。

  案例3:某客户向上海浦发银行某分行申请住房按揭贷款,成数为6成,该行查询个人征信系统后发现申请人虽无贷款记录,但是其配偶有多笔住房贷款记录,贷款余额达140万元,虽然申请人夫妇双方的职业较为稳定且收入较高,但是比较分析借款人家庭整体负债水平和还款能力后,该行决定将其贷款成数降为5成。
 
  三、帮助商业银行了解客户在异地、他行的借款以及还款记录,客观判断客户的还款能力或还款意愿,规避潜在风险
  案例1:某客户向工商银行某分行申请期限10年、金额11万元的住房贷款1笔。该客户申请资料显示其拥有私家车1辆,具有一定经济实力。查询个人征信系统发现,该客户在其他银行办理的1笔汽车消费贷款已形成不良贷款,余额为7万元。该行判定该客户恶意拖欠贷款意图明显,信誉较差,故拒绝了其贷款申请。

  案例2:2005年4月,某客户到工商银行某分行申请个人综合消费贷款7万元,该行查询个人征信系统发现,该客户除在工商银行有个人住房按揭贷款24.8万元外,在另一家银行还办理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31.3万元,且已逾期15次(分期还款情况下,在约定的还款日期如果借款人未能及时足额偿还当期应还款金额,商业银行一般将其视为逾期1期或逾期1次,下同)、拖欠贷款本金4.41万元,拖欠时间超过180天。鉴于该客户存在严重的不良记录,该行做出了拒贷决定。

  案例3:2005年11月,某客户向工商银行某分行申请1笔金额为50万元的个人住房贷款,该行查询个人征信系统发现该客户在其他银行的汽车消费贷款已累计逾期16次,最长超过120天,拖欠本息3万多元,到11月16日仍有5次逾期未还,已属恶意拖欠行为。该行拒绝了其贷款申请。

  案例4:某客户向中国银行某分行申请信用卡,该行查询个人征信系统发现,该客户在3家银行有信用卡,且均存在逾期时间较长的情况,目前逾期总额近2万元,最长期限达到212天。该行拒绝了其信用卡申请。

  案例5:2005年4月,某客户向中国银行某分行申请办理准贷记卡。该行查询个人征信系统发现,该客户在其他银行已有2张准贷记卡和1张贷记卡,且3张信用卡都有逾期记录,其中1张准贷记卡透支天数达180天以上;而且在其他银行还有1笔金额2.5万元的贷款,有5次担保人代还的记录;另外,该客户还为他人贷款担保1万元。综合该客户各方面的信息,该行认为其信用风险过高,因而拒绝了其准贷记卡申请。
 
  四、帮助商业银行全面了解客户及其家庭的总体负债情况,客观评价客户的还款能力,规避潜在风险
  案例1:某客户,月家庭综合收入2万余元,2005年11月向上海浦发银行某分行申请10年期个人住房贷款40万元。查询个人征信系统,该行发现该客户已有2笔个人住房贷款50余万元,月还款金额6000元。经过细致调查,该客户贷款用途确系购买自用住房,同时欲将原有住房赠予父母居住。考虑到相关房贷政策及合理控制风险的需要,该行最终同意发放个人贷款28万元,贷款利率执行基准利率,不下浮。

  案例2:某客户因自办公司经营需要,以其配偶名下的评估价值545.77万元的商业门面为抵押物,向重庆市商业银行某支行申请经营性贷款300万元。此笔贷款初审抵押足值,风险不大。但该行查询个人征信系统后发现,该客户在其他银行已有10年期的住房按揭贷款和商业房贷款各1笔,贷款余额分别为34万元、839万元,其配偶在其他银行也有10年期的住房按揭贷款和商业房贷款各1笔,贷款余额分别为157万元、500万元,家庭累计负债1530万元。如果继续贷款,将会大大加重家庭负债负担,贷款安全也没有保证。该行因此拒绝了该笔贷款申请。

  案例3:建设银行某分行在审查某客户的个人住房贷款申请时,查询其内部业务系统发现,该客户及其配偶在本行已各有1笔贷款,余额为114.50万元;查询个人征信系统发现,该客户及其配偶在其他银行还有11笔个人住房贷款,而且都发生在近1年内(其中2005年2-5月就有7笔,金额为237.50万元),总贷款余额约696万元,月还款额共计8.7万元多,与其收入相比,偿还能力明显不足。该客户及其配偶的13笔贷款,虽然还款记录正常,但在短期内连续多笔贷款购房的行为已经不属于个人住房消费,具有明显的投机倾向,信用风险较高。该行拒绝了其申请。

  案例4:某客户于2006年1月向中国光大银行某分行申请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金额19万元,期限180个月。查询个人征信系统发现,该客户已办理个人住房贷款1笔,金额21.4万元;个人汽车贷款1笔,金额17.3万元。两笔贷款,客户每月共需还款6888元,而该客户提供的收入证明显示家庭每月总收入为4311.2元。同时该客户办理的个人汽车贷款有逾期5次的纪录。综合以上情况,该行认为该客户申请19万元个人住房贷款还款有一定困难,因此拒绝了其贷款申请。

  案例5:工商银行某分行在审查1笔89万元的住房按揭贷款时,查询个人征信系统发现,该客户已有2笔5年期住房按揭贷款188万元,同时还发现,作为其共同申请人的男方尚有10年期的住房按揭贷款150万元。尽管该客户身为某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其共同申请人自办一家公司,双方都有一定经济实力,但其投资性购房意图明显,如果此笔贷款申请成功,共同负债将高达427万元,每月需还款7万余元。该客户的个人信用报告还显示,该客户已出现数次逾期还款的情况,风险已经显现。该行拒绝了此笔贷款申请。
 
  五、帮助商业银行核实借款人真实身份,防范恶意骗贷情况的发生
  案例1:某房地产开发商一次性向广东发展银行某分行上报客户按揭贷款申请10笔,从申请资料上看这10个客户的工作单位各不相同,打电话核实也没有发现问题。但该行查询个人征信系统发现,这10位借款人所在工作单位都是该开发商。经再次核实,证明这是开发商为了融资而虚报的一批假按揭。该行果断拒绝了这批贷款申请。

  案例2:某房地产开发商工作人员带着5份个人贷款申请材料(材料齐全)到建设银行某分行申请个人贷款,金额共计800多万元。该行查询个人征信系统发现了很多疑点:(1)该批借款人的工作单位为该开发商或其关联公司,其中2人的工作单位与为其出具收入证明的单位不一致;(2)这5人在其他商业银行已有700多万元贷款余额,且每月收入不足以偿还其已有贷款的月还款额;(3)这5人都有过逾期记录。经分析,该行认为这5份个人贷款申请有很大的套贷嫌疑。当该行信贷人员把这些疑点向该房地产开发商工作人员询问时,该工作人员无言以对,主动撤回了贷款申请。
 
  六、帮助商业银行回收逾期贷款
  案例1:某客户曾在重庆市商业银行某支行办理个人消费贷款15万元,但该笔贷款累计出现27次逾期未还的记录,已进入该银行的不良贷款名单。2005年,该客户准备向另一银行申请个人贷款时,得知个人征信系统已开通,因而立即将原拖欠的贷款全部结清。

  案例2:2005年2月,某客户向中国银行某分行申请个人汽车消费贷款,该行查询个人征信系统发现,该客户曾于2002年4月向中国银行另一分行贷款12万元,用于购买汽车,贷款期限3年,截止2005年2月,该客户尚未还清该笔贷款,贷款余额为8.1万元;同时个人征信系统还显示该笔贷款累计逾期26次。在贷前调查过程中,该客户得知该行已了解其信用记录后,为了使此次贷款申请得到审批,2005年3月初,将其在另一分行的贷款提前还清。

  案例3:某客户,职业稳定,向建设银行某分行申请办理信用卡,其提供的申请资料比较齐全,符合该行办卡要求。但该行查询个人征信系统发现,该客户2004年有1笔透支被另一家银行核销。该行拒绝了其信用卡申请,并要求该客户归还核销金额,最终为银行挽回了损失。

  案例4:某客户在中国银行某分行有1笔车贷已逾期1年未还,客户经理催讨时发现该客户已搬离原住所并变更联系方式。该行查询个人征信系统后发现,该客户用新地址在另一银行申请了信用卡。该行马上到新地址与客户商谈还款事宜。当客户了解到个人征信系统的作用后,还清了全部拖欠款项。
 
  七、帮助商业银行了解借款人为他人担保情况,全面审查潜在负债风险,合理做出贷款决策
  案例1:某客户向建设银行某分行申请个人贷款8万元,贷款期限5年,家庭收入月均3400元,初步符合该行贷款条件。该行查询个人征信系统发现,申请人同时为他人担保1年期贷款5万元,一旦承担担保责任,将影响其按时偿还每月还款。因存在着潜在的风险,该行拒决放贷。

  案例2:一小企业业主,向建设银行某分行申请住房贷款6.6万元,贷款期限10年,该客户月收入3000元,初步符合该行贷款条件。但该行查询个人征信系统发现,申请人已办按揭贷款4万元,同时为他人担保1年期贷款5万元。如果发放贷款,申请人合计负债金额达15.6万元,存在潜在风险。该行拒绝了该笔贷款申请。

  案例3:某客户为私企业主,向建设银行某分行申请贷款39万元。通过个人征信系统查询,该行发现其为他人承担了11万元的担保,结合申请人其他条件综合考虑后,同意发放贷款35万元。
 
  八、帮助商业银行防范中小企业信贷风险
  案例1:2005年9月,某公司股东以其房产作抵押向工商银行某分行申请中小企业贷款200万元。该行考虑到小企业多为私人公司,股东个人的信用状况将直接影响到企业信用,于是通过个人征信系统查询该公司股东个人信用情况,结果显示该公司1名股东在2家银行都有个人住房贷款,且存在12次逾期记录;申请人2005年4月的借款,也出现4次逾期记录。经过核实和讨论,该行最终做出拒贷决定。
 
  九、帮助借款人防范信用盗用风险,增强维护自己信用的意识
  案例1:2005年11月,某客户向上海浦发银行某分行申请1笔4万元的车位贷款。该行通过查询个人征信系统发现,该客户1笔住房按揭贷款有连续6期的逾期记录,于是决定拒绝这笔贷款申请,并向该客户说明了具体原因。该客户当场就提出异议,并解释说:他曾担任高层管理人员的某公司为其购置了1套住房,该公司承诺每月负责还款,房子在其服务期满后归其所有。但该客户在服务期间离开了该公司,也退出了房子,但该公司每月仍然以他的名义还款。针对银行提出的问题,他与原公司进行了交涉,该行也做了许多配合工作,最终公司答应以后按月及时还款,并对逾期记录产生的后果承担责任。该客户表示非常感谢个人征信系统揭示了原公司以他的名义进行的贷款,使他能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且给他上了一堂生动的信用教育课。

  案例2:2005年三季度,某客户向建设银行某分行申请办理个人贷款,该行查询个人征信系统发现此人在其他银行已经有10万元贷款,目前余额为6万元,但该客户矢口否认此项贷款,并对此提出异议。经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调查协调,结论是他人利用该客户证件在其他银行办理了贷款。

  案例3:某客户向工商银行某分行申请1笔5万元的个人住房贷款,该行查询个人征信系统发现,该客户已在其他银行办理过1笔5万元的个人经营性贷款,且已严重逾期,因而做出拒贷决定。但该客户反映其长期在外打工,并未办理过个人贷款,当即提出异议。后经查实,系因其身份证被他人盗用造成。

  案例4:2005年9月,某客户向建设银行某分行申请住房按揭贷款,该行查询个人征信系统发现,其配偶在异地有商业住房按揭贷款16万元且逾期4个月,于是拒绝申请人的贷款申请。申请人提出异议,称其配偶是为开发商贷的款,由开发商每月负责还款,逾期记录都是开发商造成的。进一步调查发现,其配偶的贷款实际是开发商假借个人名义搞的假按揭。


(2007-11-15)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