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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分行 > 最新业务 > 金融市场业务 > 账户交易类业务 > 账户贵金属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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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业务简述

  中国工商银行账户贵金属指数,是中国工商银行以工行账户黄金、账户白银、账户铂金和账户钯金产品作为指数成分,按照一定方法编制的,综合反映工行账户贵金属各品种价格涨跌的相对数,分为人民币账户贵金属指数和美元账户贵金属指数。个人客户可用人民币或美元买卖账户贵金属指数。

  二、适用对象

  本产品适用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相应风险承受能力且满足产品适合度评估的个人客户。

  三、指数编制与再平衡规则

  账户贵金属指数以2016年10月1日为基期,选取当日工行各品种账户贵金属凌晨4:00的中间价作为基期价格,基期指数值设定为100。

  账户贵金属指数数值(以下简称“指数值”),是将基期指数值按照账户黄金60%、账户白银30%、账户铂金5%、账户钯金5%的金额权重,分别除以各品种账户贵金属的基期价格计算其对应重量,再按此重量乘以工商银行实时报出的账户黄金、账户白银、账户铂金和账户钯金四个品种交易价格的中间价(买入、卖出价的算术平均数)计算得出。

  如果账户贵金属指数在基期计算的各品种对应重量在再平衡前保持不变,由于各品种的价格波动幅度不同,其金额占比会偏离基期设定权重。

  账户贵金属指数再平衡是中国工商银行定期使账户贵金属指数涉及的各品种账户贵金属金额权重回归账户黄金60%、账户白银30%、账户铂金5%、账户钯金5%的一种处理方法,再平衡前后客户持有指数份额和指数价值不变。中国工商银行于每年1月份的第二个星期日进行再平衡操作。再平衡时,按照基期设定的权重、再平衡时点的各品种价格及指数值重新计算各品种重量。再平衡后,指数按照重新计算的各品种重量继续运行,直至下一个再平衡时点。指数值上升,反映工行账户贵金属整体价格呈上涨趋势,反之则呈下跌趋势。人民币账户贵金属指数和美元账户贵金属指数编制方法相同、各自独立运行。

  指数编制细则可在中国工商银行官方网站(http://www.icbc.com.cn)查阅。

  四、交易币种及交易单位

  账户贵金属指数交易币种包括人民币和美元,美元又分为美元现钞和美元现汇。

  账户贵金属指数以份为单位。人民币买卖账户贵金属指数的交易报价单位为“人民币元/份”,资金结算单位为人民币元,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四舍五入法)。美元买卖账户贵金属指数的交易报价单位为“美元/份”,资金结算单位为美元,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四舍五入法)。指数1份等同于指数值大小的人民币元或美元。在基期,人民币账户贵金属指数1份等同于100人民币元,美元账户贵金属指数1份等同于100美元。

  五、交易类型

  账户贵金属指数交易按照交易类型不同,分为先买入后卖出交易和先卖出后买入交易。两种交易类型相互独立,分别操作。

  先买入后卖出交易指客户先买入账户贵金属指数,再卖出已买入账户贵金属指数的交易。客户卖出账户贵金属指数的每笔交易数量不能大于其先买入后卖出交易子账户记载账户贵金属指数的余额数量。客户以先买入后卖出交易方式买入账户贵金属指数称为买入开仓,卖出账户贵金属指数称为卖出平仓。

  先卖出后买入交易指客户首笔交易为卖出交易,然后在卖出的数量内部分或全部买入账户贵金属指数的交易。客户买入账户贵金属指数的每笔交易数量不能大于其先卖出后买入交易子账户记载的余额数量。客户以先卖出后买入交易方式卖出账户贵金属指数称为卖出开仓,买入账户贵金属指数称为买入平仓。办理先卖出后买入交易需缴纳保证金,中国工商银行将自动为办理该类型交易的客户开立保证金账户。

  六、交易方式

  账户贵金属指数交易按照交易方式不同,分为实时交易和挂单交易。

  (一)实时交易指客户按照中国工商银行的交易报价实时买卖账户贵金属指数的交易。

  (二)挂单交易指客户提交挂单指令,当中国工商银行交易报价满足挂单条件时,按挂单价格买卖账户贵金属指数的交易。挂单交易包括获利挂单、止损挂单、双向挂单。

  获利挂单指挂单价格优于实时交易报价的挂单,即客户挂单买入价低于当前银行卖出价或客户挂单卖出价高于当前银行买入价,当交易报价达到客户挂单价格时按挂单价格成交。

  止损挂单指挂单价格劣于实时交易报价的挂单,即客户挂单卖出价低于当前银行买入价或客户挂单买入价高于当前银行卖出价,当交易报价达到客户挂单价格时按挂单价格成交。

  双向挂单指同时订立的一个获利挂单和一个止损挂单组合。双向挂单中的任意一项挂单成交,另一项挂单即自动失效。

  挂单有效期包括24小时、48小时、72小时、96小时、120小时、当周有效和30天,其中当周有效的失效时间为当周六早4点,30天的有效期为720小时。获利、止损、双向挂单的有效期从挂单订立之时开始连续计算,均不区分中国工商银行交易时间与非交易时间,超出挂单有效期而未成交的挂单将自动失效。挂单生效后,客户完成挂单交易所需的资金即被冻结。在挂单指令成交、撤销或自动失效前,相应账户冻结的资金或账户贵金属指数不能用于办理其他事项。

  七、交易起点数量和最小递增单位

  人民币买卖账户贵金属指数的实时、挂单交易起点数量为1份,交易最小递增单位为0.1份。

  美元买卖账户贵金属指数的实时、挂单交易起点数量为2份,交易最小递增单位为0.1份。

  中国工商银行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交易起点数量与交易最小递增单位。客户将先买入后卖出交易子账户的账户贵金属指数一次性全部卖出平仓,或先卖出后买入交易子账户中的账户贵金属指数一次性全部买入平仓时,不受交易起点数量和交易最小递增单位的限制。

  八、产品价格

  中国工商银行根据账户贵金属指数各品种价格变动实时计算新的指数值,以此为基础综合考虑国际市场价格走势、国内人民币汇率走势、市场流动性等因素的基础上向客户进行报价,并可根据市场情况对报价进行调整。

  账户贵金属指数的交易报价包括客户买入价(即银行卖出价)、客户卖出价(即银行买入价)。客户买入价指客户向中国工商银行买入账户贵金属指数(即中国工商银行向客户卖出账户贵金属指数)的交易报价。客户卖出价指客户向中国工商银行卖出账户贵金属指数(即中国工商银行向客户买入账户贵金属指数)的交易报价。

  九、服务渠道和时间

  账户贵金属指数交易时间如下:

  (一)营业网点

  周一至周五:已开办此业务的营业网点实际公布的交易时间。

  (二)电子银行渠道

  周一:07:00~24:00;

  周二至周五:00:00~24:00;

  周六:00:00~04:00。

  遇主要国际市场假期、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按国家规定调整后的实际休息日,或受自然灾害、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或受国际上各种政治、经济、突发事件等因素的影响,或受通讯故障、系统故障、电力中断、市场停止交易等意外事件或金融危机、国家政策变化等因素的影响,中国工商银行可暂停全部或部分账户贵金属交易,并在可行的前提下,尽可能提前或及时通过官方网站(http://www.icbc.com.cn)或其他形式告知客户。暂停期间,实时交易、挂单交易无法办理,已生效的挂单指令不能执行,但挂单指令的有效期计算不受影响。

  十、账户管理

  客户开办账户贵金属指数交易,须指定本人在中国工商银行开立的个人多币种借记卡或结算账户活期存折作为账户贵金属指数交易的资金账户。客户办理完成开办手续后,中国工商银行自动为客户开立账户贵金属指数的交易账户。客户办理账户贵金属指数先卖出后买入交易需缴纳保证金,中国工商银行在客户首次划转保证金时,自动为客户开立保证金账户。

  (一)资金账户

  资金账户用于核算客户买卖账户贵金属指数资金的收付。资金账户中美元现钞和现汇不能通过买卖账户贵金属指数相互转换,以美元现钞买入的账户贵金属指数在卖出后的资金仍为美元现钞,以美元现汇买入的账户贵金属指数在卖出后的资金仍为美元现汇。中国工商银行账户管理的相关规定适用于资金账户。

  (二)交易账户

  交易账户用于核算客户买卖账户贵金属指数数量的收付。交易账户中美元现钞、美元现汇和人民币买卖的账户贵金属指数分设为相互独立的交易子账户,所记载的账户贵金属指数不能累加或相互抵消;先买入后卖出交易和先卖出后买入交易分设为相互独立的交易子账户,所记载的账户贵金属指数数量不能累加或相互抵消。

  (三)保证金账户

  保证金账户用于核算客户先卖出后买入交易保证金的收付和损益。保证金账户分为人民币保证金子账户、美元现钞保证金子账户和美元现汇保证金子账户,三个保证金子账户相互独立,其保证金不能累加或相互抵销;保证金账户中的保证金不能直接提取现金、开具存款证明或为其他债务提供担保。

  在中国工商银行同一地区(指中国工商银行的直辖市分行,省分行营业部,设区的市、自治州、盟分行,及部分不设区的市分行等),客户只能指定一个资金账户,且只能分别开立一个交易账户和一个保证金账户,但可调整资金账户对应的本地区个人多币种借记卡或结算账户活期存折。

  客户在同一地区的交易账户和保证金账户注销后,方可重新开立一个交易账户和保证金账户。

  十一、计息及费用

  客户资金账户中的资金按照国家有关监管部门及中国工商银行活期存款利率及计息方式计付利息;客户交易账户中的账户贵金属指数余额不计付利息,且不能为其他债务提供担保;客户保证金账户中的资金不计付利息,不能直接提取现金、开具存款证明或为其他债务提供担保。

  客户按照交易报价买卖账户贵金属指数,中国工商银行不收取手续费。

  十二、风险提示

  客户办理账户贵金属指数交易之前应充分认识并理解可能遇到的各类风险。以下仅为中国工商银行基于目前市场情况和账户贵金属指数特点列举的主要风险种类和对风险因素的分析,无法保证涵盖账户贵金属指数交易的全部风险,也不代表中国工商银行对市场情况的预测。

  (一)政策风险:账户贵金属指数是根据当前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设计的产品,如遇国家宏观政策、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定发生变化,可能影响到客户正常买卖账户贵金属指数,并可能造成业务关停,进而导致客户受到损失。

  (二)市场风险:受全球相关贵金属市场影响,如账户贵金属指数交易价格发生不利波动,可能导致客户受到损失。对于先卖出后买入交易,如市场波动较大可能会导致客户保证金不足,进而引发客户先卖出后买入交易持有的余额数量被强制平仓。

  (三)流动性风险:持有账户贵金属指数的客户,如在非交易时间产生资金需求等情况,可能面临账户贵金属指数不能及时变现的风险;如因市场流动性原因中国工商银行交易报价价差扩大,客户变现可能面临不利情况。

  (四)操作风险:客户因泄露身份识别信息、误使用身份认证方式或操作失误等原因,可能造成不必要损失。

  (五)不可抗力及突发事件风险:受自然灾害、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或受国际上各种政治、经济、突发事件等因素的影响,或受通讯故障、系统故障、电力中断、市场停止交易等意外事件或金融危机、国家政策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对客户正常买卖账户贵金属造成影响,进而可能使客户受到损失。

  十三、附则

  本产品介绍中所述日期及时间,如无特别说明,均指北京时间。

  本产品介绍由中国工商银行制定和修改。对本产品介绍所做的任何修改,中国工商银行将提前通过官方网站通告。在通告期内,客户对产品介绍的修改有异议的,可在新产品介绍生效前通过95588电话银行咨询、提出意见或办理账户贵金属交易的注销手续。通告期满,客户未注销或在通告期满后继续进行相关操作的,视为接受修改后的产品介绍。

  注:本页面提供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业务以当地网点的公告与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