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贵金属代理机构业务
我行作为上海黄金交易所(简称“上金所”)的会员单位,发挥我行会员资质和渠道优势,机构客户通过我行席位进行上金所场内的竞价、询价交易等,我行接受客户委托,代理其进行买卖交易、出入库、资金结算、现货交割等贵金属交易业务。



普通机构客户
以公司名义开立。如尚未成为上金所会员的中小型银行(城商行、农商行等),券商,期货公司等金融机构。交易模式主要以套期保值、做市为主。

特殊法人客户
以产品名义开立。指银行、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和其他金融机构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需要资产分户管理的客户。交易模式以套利、资产配置、自营交易为主。


● 客户主要盈利模式为跨市场(期货、现货市场)、跨境(国内、外市场)、跨品种等套利交易,单边趋势交易,递延费交收申报及做市产生的手续费返还补偿。



政策优势
● 正式报备、获许开展程序化交易业务的会员单位。
● 最早获许试点特殊法人客户开户的金融会员单位。
● 最早获许试点特殊法人客户开户的金融会员单位。

系统优势
● API标准化接口,自主研发,稳定性高员单位。
● 若使用量投租用版,客户可缩减成本快速上线。
● 若使用量投租用版,客户可缩减成本快速上线。

费率及保证金优势
● 交易量挂钩银行端费率,支持灵活调整。
● 风控能力挂钩保证金比例,有效释放资金潜力。
● 风控能力挂钩保证金比例,有效释放资金潜力。

综合金融服务优势
● 可提供全套金融相关服务。
● 联合发行理财、资管等产品,抢占国内业务先机。
● 联合发行理财、资管等产品,抢占国内业务先机。



1.收集客户资料,完成上金所开户

2.签订业务协议及三方备忘录等

3.基于API开发和系统联测

4.完成挂卡操作和手续费率、保证金调整

5.客户入金,正式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