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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名称: 贵州分行不良资产处置拍卖服务定点供应项目

    二、项目编号: 财会/定点-贵州-2021-008/总0064-法律风险-拍卖委托服务

三、采购标的

主要服务内容:对我行享有的债权以及各类不良资产(包含但不限于不良贷款、受托资产业务、以物抵债业务、账销案存业务等)涉及的抵(质)押物进行拍卖(由我行筛选出符合条件的债权以及各类不良资产涉及的抵(质)押物,交由合作拍卖服务商进行拍卖)。

服务范围:贵州分行全辖各机构。

服务周期:2年。

本项目报价内容及要求

拍卖人(服务商)可以向委托人(我行)收取不超过拍卖成交价       %的佣金。

    备注:1、拍卖前委托人(我行)与拍卖人(服务商)可以协议约定由拍卖人(服务商)向买受人收取上述佣金;2、服务商在合作过程中涉及的所有费用及交通、通信工具等均由服务商自理。

具体项目采购内容、技术、服务要求详见:省分行法律事务部(风险管理部)提交的《关于报送贵州分行不良资产处置拍卖服务定点供应项目需求的函》。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五、推荐供应商:贵州京海拍卖有限公司、贵州春秋拍卖有限责任公司、贵州亚华拍卖有限公司、贵州佳信达拍卖有限责任公司、贵州翔泓拍卖有限责任公司贵州金鼎拍卖有限公司

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贵州京海拍卖有限公司、贵州春秋拍卖有限责任公司、贵州亚华拍卖有限公司、贵州翔泓拍卖有限责任公司贵州金鼎拍卖有限公司贵州佳信达拍卖有限责任公司自动放弃参与本项目谈判报价)

七、入围供应商:贵州京海拍卖有限公司、贵州翔泓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入围价格

 

拍卖人(服务商)向委托人(工行)收取不超过拍卖成交价   0.01  %的佣金。

同时,拍卖人(服务商)收取委托人(工行)和买受人佣金合计不超过拍卖成交价    5    %

   备注:

    1.拍卖前委托人(我行)与拍卖人(服务商)可以协议约定由拍卖人(服务商)向买受人收取上述佣金。

    2.服务商在合作过程中涉及的所有费用及交通、通信工具等均由服务商自理。

 

九、入围供应商资格有效期和价格有效期

   本项目入围供应商资格有效期和价格有效期为年,即采购结果公布日起至20241231日。期间如我行对该项目有新的调整,按调整意见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