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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时报:工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获国家级表彰
 

  本报北京4月21日讯(记者刘敏报道):近日,在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组织的全国“五五”普法先进单位和个人表彰活动中,中国工商银行法律事务部被评选为“全国‘五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工行法律事务部总经理张炜在此次表彰活动中获评“全国‘五五’普法中期先进个人”。这是该行继2006年被评为“全国‘四五’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之后,再次凭借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的优异表现获得国家级表彰。

  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国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我国自1986年开始实施第一个五年普法规划,2006年至2010年为第五个五年普法规划,即“五五”普法阶段。工行法律事务部负责人告诉记者,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的相关要求,工行法律事务部从自身工作职责出发,认真贯彻依法合规经营管理理念,以保障依法合规经营和防控法律风险为核心,为该行的改革发展和经营管理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持。近年来,工行法律事务部不仅积极发挥法律咨询审查和诉讼案件管理职能,支持全行业务创新和发展,还为股改上市、完善公司治理和境外机构申设等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摘自《金融时报》)


(中国工商银行 2009-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