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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行及省行各部室: 

    进一步提升消费促销活动礼品及宣传品品质,降低采购成本,树立我行品牌形象,省行办公室拟定对消费促销活动礼品及宣传品供应商进行集中采购,该项目为省行本部及各二级分行统一使用。

    根据总、省行集中采购相关要求,拟对合规供应商进行集中采购。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广开渠道、欢迎各市分行、省行各部室踊跃推荐此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具体要求如下:

*一、合法性及诚信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3.在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

*二、公正性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国家及行业资质要求

1.符合国家行业资质标准。

2.具有有效的企业资质证明,具有国家或行业权威认证机构颁发的生产许可证、准入证等相关证明文件。

*四、企业规模要求

具有足够的生产规模及能力。本项目要求不低于行业小型规模企业,具体要求为: 具有足够的销售能力具有国家或行业权威机构颁发的产品质量证书提供的物品、工程、服务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标准。

*五、财务能力要求

1.具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利润表中的“净利润”,近三年内至少两年不为负数。

2.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

3.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六、服务能力要求

1.供应商的售后服务体系应涵盖工行支行及以上机构所在区域;

2.供应商应具备工行支行及以上机构的配送能力。

3.在规定时间内,按采购方需求提供礼品和宣传品服务,不能出现质量问题保证我行客户权益。

七、其他要求

1.供应商原则上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注册资本:50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以上(含);

3.公司应成立3年以上,即2016年8月前成立。

4.要求公司信誉良好,有足够的能力维护我行客户利益,拥有丰富的礼品从业经历及宣传品制作能力,可保证采购礼品、宣传品服务工作的顺利实施;

 八、相关要求 
  1.推荐供应商信息以市行和部室为单位,每个市行和部室可推荐1家,请各推荐单位经本行行长确认或本部门主要负责人确认后,按《推荐表》(见附件)填写供应商全称和相关信息。 
  2.供应商信息必须真实,省行相关部门将对供应商信息进行复查,不符条件或不真实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评选资格。 
  3.请各单位在1010日前将推荐表报省行办公室,过期不再受理。 
        NOTES:辽宁办公公文/办公室/辽宁/ICBC, 
      4.联系人:潘玉 024-23499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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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