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
从事境外承包工程的企业、从事国际贸易的进出口企业、境外子公司有融资需求的企业。
二、业务简述:
我行作为担保人,应被担保人(企业)申请,以保函或备用信用证等书面形式向受益人承诺,当被担保人未履行交易项下义务时,由我行履行赔偿或付款责任的法律行为。
三、特色优势:
业务覆盖全球五大洲的80多个国家和地区;
可以以英语、法语开出保函;
可以开出包括阿联酋迪拉姆、阿尔及利亚第纳尔、越南盾等多种非可自由兑换货币保函;
有一支专业的、经验丰富的技术审查队伍。
四、适用对象:
(一)适用境外承包工程类客户的产品
投标担保
预付款担保
履约担保
质量及维修担保
留置金担保
其他
(二)适用从事国际贸易类客户的产品
预付款担保
履约担保
质量及维修担保
付款担保
关税担保
其他
(三)内保外贷产品
我行作为担保人,应境内企业(反担保人)申请,开出以我行境外分支机构为受益人的融资类保函或备用信用证,境外机构据以向被担保人(境内企业的境外子公司)提供融资的业务。
五、开办条件及业务流程:
(一)企业向我行申请评级授信或提供低风险担保;
(二)企业与我行签订业务协议,提交业务申请书;
(三)企业提交我行要求的业务背景资料;
(四)企业缴存保证金、提供担保;
(五)我行进行业务审批;
(六)企业配合我行进行贷后管理;
(七)企业到期还款。
六、责任声明:
本页面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业务办理标准以中国工商银行当地分行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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